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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热电一厂脱硝技术催化剂采购项目

日期:2025-05-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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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脱硝技术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脱硝技术催化剂采购项目【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JGZB14-135( 01- 01)
日 期: 2014年04月16日 

 
1.1 受委托,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 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 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 量、**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脱硝催化剂 1、投标方必须具备至少两次电厂脱硝催化剂的供货业绩,且成功应用一年以上。
注: 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 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范围投标方按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所有设备和材料供货、安装、施工、调试、检验、验收等。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供货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还包括整 套脱硝装置改造后(增加备用层催化剂)的性能保证工作及*终取得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式性能试验报告均由投标方负责。本项目要求采用蜂窝式催化剂。催化剂数 量暂定单台机组备用层185 m3,2台机组备用层共370 m3。*终数量以投标方设计、计算,投标方与招标方共同商议确定为准,本项目报价以催化剂1立方米单价为依据,并要求对供货、安装和性能试验等所有费用折 算在单价中报价。
1.6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脱硝催化剂 3000元 5月10日 -JGZB14-135/01 600000元

 
1.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内公示。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网内公示。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网内公示。
1.10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电力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zb.com)
联系人: 杨洋                    
电话:010-56802475    
手机:13520569313    
传真:400-094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