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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冷却塔塔芯材料采购

日期:2025-05-0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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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浙能台州**发电厂2×1000MW机组 “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冷却塔塔芯材料采购招标
浙江浙能台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12]24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台州**发电厂“上大压
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总投资约为86亿元人民币 ,建
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境内浬浦镇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20%自筹、80%
银行融资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浙江浙能台州**发电厂2×1000MW机组 “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冷却塔塔芯材料
    1、标段内容:冷却塔塔芯材料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须提供当年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企业注册资
本金为2000万元及以上; 6)投标人至少应具有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600MW机组火力发电工程自然通风冷却塔塔芯材料供货、安装及运行业绩,
且单塔淋水面积要求为8500m2及以上,其中1个工程要求2年及以上运行业绩,另外1个工程要求为自然通风海水冷却塔运行业绩; 7)不接受代
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
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10:00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12月18日 至2012年12月2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
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
详情登陆: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www.gc-zb.com)
联系人:于娜
联系电话:010-57112327   15201137583    010-58032095
传    真; 010-58031216        
         
邮    箱;17523249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