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

日期:2024-05-09 22:45
浏览次数:611
摘要: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锅炉脱硝装置**层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1、2、3号机组脱硝备用层新增催化剂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石化锅炉脱硝剂招标采购锅炉脱硝剂\SCR\蜂窝式招标公告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锅炉脱硝装置**层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 石热电厂。 二、招标组织机构: 三、招标编...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锅炉脱硝装置**层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1、2、3号机组脱硝备用层新增催化剂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石化锅炉脱硝剂招标采购锅炉脱硝剂\SCR\蜂窝式招标公告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锅炉脱硝装置**层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 石热电厂。

二、招标组织机构:

三、招标编号 :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机组脱硝装置**层催化剂(含密封等全套附属设备)的 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技术服务、 性能考核验收 、售后服务等 ;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 (催化剂的检测数据、运行数据等) 、技术要求 (环保排放浓度要求等) 和现场限定的条件, 进行优化设计 合理选择催化剂规格 及数量 , 进行**校核(如催化剂重量超出原设计重量,需进行载荷校核等), 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可靠地运行 ;

及时提供催化剂的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以及其它与招标方的技术配合工作等(含安装指导、设计协调会等);

提供 催化剂安装的 专用工具 及必须的备品备件 (包括安装、调试期间和质保期内运行、维护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含更换 专用 的催化剂吊框2件或拖车2件等 )

按照华电集团规定投标方安排专人与招标方共同见证进行催化剂的抽检,完成催化剂的强检,检测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范围内(催化剂经华电电科院强检后,必须经强检合格,并由华电电科院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否则招标方有权拒付所有设备款,并追究延误工期的法律责任)。

催化剂检测合格供货至招标方现场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前。

五、工程概况: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10锅炉采用SCR法脱硝工艺,原SCR脱硝系统于2010年投运,单台机组设置两台反应器,**、二层催化剂采用德国Argillon平板催化剂。2014年5月#210锅炉大修期间加装第三层备用催化剂层189.2立方米,改造后#210机组脱硝系统NOx脱除率不小于84 % ,脱硝装置出口NOX含量不大于 100 mg/Nm 3,氨的逃逸率不大于 3 ppm,SO2/SO3转化率小于 1 %。2015年5月#210锅炉更换**层板式催化剂更换,总体积167.59立方米,更换**层 催化剂 后 ,在锅炉正常负荷范围内,SCR入口NOx浓度为 616 mg/Nm3,性能考核试验时的脱硝效率不低于_ 85.5 __%。在催化剂 化学寿命 期满之前,脱硝 系统总 效率不低于 84 %,且NOx排放浓度不超过 100 mg/Nm3。

**次催化剂因使用年限超过其设计的化学寿命及机械寿命,活性下降严重,计划于2016年进行更换。

六、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投标人资质资格。资格审查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板式催化剂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机组板式催化剂国内**投运业绩,其中投运3年以上的不少于6台(提供不少于5份相关业绩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及供货内容、签订时间、交货时间的合同页)。

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业绩格式要符合下表的要求(可增加栏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序号

工程名称

及规模

投运时间

主要型号

数量

业主单位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如: XX 公司2*300 MW

XX 年 XX 月 XX 日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正规可靠的技术来源(转让技术需提供和实际产品明确对应的技术来源原始文件复印件、技术转让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自有技术应提供和实际产品明确对应的催化剂配方**),国内投运业绩未出现过产品质量不合格、性能不达标或**的产品质量纠纷未解决等情况。

4.投标人应具备投运后性能检测跟踪能力,并承诺在催化剂全寿命周期内免费为用户提供定期(投运前两年至少每年1次,投运两年后可视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催化剂性能检测和分析报告,以指导用户进行催化剂运行维护和寿命管理。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应无**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催化剂供应商要承诺无条件接受华电集团组织的催化剂强检,并根据强检结果与要求做相应处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

10.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1.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

2、公告时间:2016年07月25日2016年08月1日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8月9日

=======================================================


1、2、3号机组脱硝备用层新增催化剂项目招标公告

宝钢工程集团工程技术事业本部设备成套部(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1、2、3号机组脱硝备用层新增催化剂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1)货物名称:1、2、3号机组脱硝备用层新增催化剂;
2)数量:一批;
3)主要技术参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电厂将对现有1、2、3号机组SCR脱硝装置升级改造,利旧现有两层旧催化剂,在备用层增加一层新催化剂,新催化剂同样为7.0mm(1、2号机组)、6.0mm(3号机组)节距的板式催化剂,各机组新增催化剂体积不少于230m3。三层催化剂的共同作用能够满足超低排放性能要求约8000h。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宝钢项目现场
2)交货时间:2016年12月1日开始分批交货,详见招标文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7-26 ~ 2016-08-04(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05 09:30(北京时间)。
7. 开标方式:
电子 开标一步法
8.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9. *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系列认证书,满足国家有关**、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5套投运3年以上300MW级及以上发电机组提供配套设备(SCR催化剂)的稳定运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在已有同类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缺陷或已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 (6)投标人企业需具有不少于20000m3/年的催化剂生产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10.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石化锅炉脱硝剂招标采购锅炉脱硝剂\SCR\蜂窝式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齐鲁石化锅炉脱硝剂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脱硝催化剂 72.0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9月0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同等(410t/h,超高压煤粉锅炉)或以上规模的机组不少于3家以上使用企业且运行三年以上的应用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技术协议及发票)及资料。附补充说明(内部附件)。

6.2 投标人须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质检报告。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7月25日16时至2016年08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添加到日程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